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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
来源:南京理工大学 2006-4-28 10:58:21 【字体:小 大】

1、我校按各省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发放推荐表。对被推荐的学生,达到我校投档线,专业志愿服从调剂,无其它特殊情况者,保证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专业志愿。

2、我校将从新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培优班学习;特别优秀的可以进行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

3、我校实行学分制及多模式人才培养制度,优秀学生可申请主辅修双专业,可跟随导师进行科研训练,每年超过400名毕业生可免试保送研究生。

4、新生入校学习一年后,学习成绩排在院(系)前20%的学生可以申请调整专业。

5、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超过各省重点线60分(标准分100分)以上的考生,录取时满足其专业志愿。

6、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学校设立50多项奖学金。同时,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特别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由南京市新城市商业置业有限公司面向我校06级新生设立的总额为50万元的南京理工大学“新城市教育基金奖”,奖励额度为5000元和10000元。

8、对中共党员、在社会公益活动中作出较大贡献者、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市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优先满足与其特长相关的专业志愿。

9、对于生源基地中学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要达到我校投档线,专业志愿服从调剂,无其它特殊情况者,保证录取。

10、我校是国家批准的享有自主招生权的首批院校之一,同时具有招收体育特长生和艺术特长生的资格,这三类学生的招生办法详见我校相关政策。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南京理工大学

校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独立校区)

层次:部属院校重点本科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院校

外语语种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三个专业一般要求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

男女比例:除国防生外,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国防生需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收费标准:学费46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每人收取600-1200元/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标准执行)。

录取原则:

1、新生录取按照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为110%,根据考生考试的总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予以录取。

3、我校是教育部批准实施自主选拔录取的试点高校,对申请我校自主招生,经我校考核认定的考生进行自主选拔录取。

4、我校对前三个专业志愿之间设不超过3分的级差,第三专业志愿以后无级差。

5、我校对各省照顾加分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6、国防行业定向生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实施录取,定向学生来校报到时,须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7、我校面向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湖北、河北等七省招收为南京军区培养的国防生80名,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国防生招生政策实施录取。

8、我校在安徽、浙江、江西、福建、山西、四川、重庆、湖北、山东、辽宁、河南、北京等省,择优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原始分超出该省本一批次控制线80分以上的考生,这部分考生用预留计划录取,并满足其专业志愿。

9、我校在江苏省招生的法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英语5个文科专业,只限科目组合中含政治、历史、地理(其中之一)的考生报考,其余专业不限科目。

10、南京市新城市商业置业有限公司面向我校06级新生设立的总额为50万元的南京理工大学“新城市教育基金奖”,奖励思想政治品德突出、家庭经济困难、高考成绩优秀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生,额度为每人5000元和10000元。

咨询电话:025—84315260,84313837 ,84315761

传真:025—84432546

联系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

招生网站:http://zsb.njust.edu.cn

邮编:21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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